投诉事由:
3月19日中建壹号府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单方面下达《关于启动停车收费的通知》,明确地下车库启动停车收费,只卖不租,且不负保管责任。 投诉理由: 1、对车位强买强卖。车库停车位只卖不租,其他临时车辆一律收费,是对暂无资金购买停车位业主的极大伤害(穷不是被你随便欺负的理由),事实上是变相的强买强卖。现行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使用至少包括买与租两种方案供业主选择。 2、存在霸王服务条款。该通知中明确表示收费仅作为车辆停放及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其他任何保管责任。此条款为霸王条款,从近年来法院类似判例来看,物业公司只要收取了停车费,就必然负有保管责任,其免责情形有且仅有一条,即:业主车辆停放期间被不法侵害,物业公司能够自证系第三方为具体实施侵害行为人,否则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破坏小区和谐稳定。中建壹号府入住率不足20%,大量停车位空置,根本不存在因停车位不足导致需要通过收费手段加强管理的现实基础,此举只为倒逼业主花钱买车位。众所周知,隔壁小区天源星城自2016年交房后,小区业主至今仍免费使用小区停车位,两厢形成鲜明对比,高下立判。停车收费是否将演变为壹号府业主与物业公司的阵营对立,激化矛盾,破坏社会和谐稳定,近在咫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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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3-25 16:46
帖内置顶 – – 2022-03-25 16:50
关于常德壹号府业主投诉地下车库收费不合理的回复函
尊敬的业主您好:关于您投诉的中建壹号府车库车位管理体制不健全,枉顾业主正当权益,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说明如下: 您所提的第一点,我项目对车位强买强卖,只卖不租的问题。我项目发布的《关于启动停车收费的通知》中,从未提及车位只售不租。通知如下: 关于启动停车收费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访客: 您好!为规范小区交通秩序,为车主提供良好的停车服务与管理,根据湖南省及常德市发改委收费文件精神,中建·壹号府物业服务中心将定于2022年4月1日起对小区及临时停放车辆启动收费工作(3月25日试运行),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1、已购车位业主可于2022年3月22日至24日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接管手续(携带身份证、已购车位协议等),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录入长期车牌。 2、临时来访车辆入小区即生成收费信息,出小区时可通过现金、微信等方式支付费用,临时来访车辆如果长时间停放在车库内不开动,将会采取累计叠加的方式收取场地使用服务费。 3、以上收费仅作为车辆停放及物业服务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责任,如车辆发生被盗、刮擦及车内财物丢失等,我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车辆停放后,请随身携带车内贵重物品,锁好车门窗。 4、具体收费标准详情请见小区出入口收费公示牌,如需帮助可致电物业服务中心0736-7179499,中建物业24小时服务监督热线:400-060-0439,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您提出的第二点——我项目通知中存在霸王服务条款,通知业主收费仅作为车辆停放及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其它任何保管责任的问题,我项目启动停车收费均是按照湖南省及常德市发改委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根据常发改价调【2020】609号文件,其附表2中明确车位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地下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秩序维护、水电等费用支出,不包含车辆保全费用。 第三点,关于您提的我项目此举破坏小区和谐稳定的问题。我项目启动停车收费主要用于地下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秩序维护、水电等费用支出,且收费标准在政府文件规定的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不存在激化矛盾、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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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2-03-22 11:32
关于启动停车收费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访客: 您好!为规范小区交通秩序,为车主提供良好的停车服务与管理,根据湖南省及常德市发改委收费文件精神,中建·壹号府物业服务中心将定于2022年4月1日起对小区及临时停放车辆启动收费工作(3月25日试运行),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1、已购车位业主可于2022年3月22日至24日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接管手续(携带身份证、已购车位协议等),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录入长期车牌。 2、临时来访车辆入小区即生成收费信息,出小区时可通过现金、微信等方式支付费用,临时来访车辆如果长时间停放在车库内不开动,将会采取累计叠加的方式收取场地使用服务费。 3、以上收费仅作为车辆停放及物业服务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责任,如车辆发生被盗、刮擦及车内财物丢失等,我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车辆停放后,请随身携带车内贵重物品,锁好车门窗。 4、具体收费标准详情请见小区出入口收费公示牌,如需帮助可致电物业服务中心0736-7179499,中建物业24小时服务监督热线:400-060-0439,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通知张贴有效期至2022年3月26日 中建·壹号府物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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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2-03-22 17:19
停车收费天经地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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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2-03-22 21:04
只卖不租纯属下流 !
至于收停车费就要负责安全以及赔偿责任有点过分,一般安装适当数量的监控保证正常工作,适当的安排保安巡逻个人觉得就尽到义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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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2-03-23 08:07
1、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要租尚未处置的车位时,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2、不清楚,不作评价。反正如果是已购车位的,每月交的管理费不包含车辆保全费。 3、开发商建的地下车库,没有占用业主的公摊面积,停车收费天经地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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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2-03-2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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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2-03-23 18:48
xiaobin4333:前面不收是人家的权利,现在收也是人家的权利,只能说有些人是得寸进尺回到原帖大实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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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2-03-25 16:46
关于常德壹号府业主投诉地下车库收费不合理的回复函
尊敬的业主您好:关于您投诉的中建壹号府车库车位管理体制不健全,枉顾业主正当权益,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说明如下: 您所提的第一点,我项目对车位强买强卖,只卖不租的问题。我项目发布的《关于启动停车收费的通知》中,从未提及车位只售不租。通知如下: 关于启动停车收费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访客: 您好!为规范小区交通秩序,为车主提供良好的停车服务与管理,根据湖南省及常德市发改委收费文件精神,中建·壹号府物业服务中心将定于2022年4月1日起对小区及临时停放车辆启动收费工作(3月25日试运行),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1、已购车位业主可于2022年3月22日至24日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接管手续(携带身份证、已购车位协议等),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录入长期车牌。 2、临时来访车辆入小区即生成收费信息,出小区时可通过现金、微信等方式支付费用,临时来访车辆如果长时间停放在车库内不开动,将会采取累计叠加的方式收取场地使用服务费。 3、以上收费仅作为车辆停放及物业服务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责任,如车辆发生被盗、刮擦及车内财物丢失等,我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车辆停放后,请随身携带车内贵重物品,锁好车门窗。 4、具体收费标准详情请见小区出入口收费公示牌,如需帮助可致电物业服务中心0736-7179499,中建物业24小时服务监督热线:400-060-0439,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您提出的第二点——我项目通知中存在霸王服务条款,通知业主收费仅作为车辆停放及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其它任何保管责任的问题,我项目启动停车收费均是按照湖南省及常德市发改委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根据常发改价调【2020】609号文件,其附表2中明确车位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地下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秩序维护、水电等费用支出,不包含车辆保全费用。 第三点,关于您提的我项目此举破坏小区和谐稳定的问题。我项目启动停车收费主要用于地下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秩序维护、水电等费用支出,且收费标准在政府文件规定的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不存在激化矛盾、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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